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目的:

政府為落實照顧農漁民政策,提供本獎助學金,幫助經濟弱勢之農漁民,使其子女有繼續升學就讀之機會。

申請資格: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或年齡超過25歲之在學生不納入獎助範圍。但依大學規定之學士學位修業年限逾4年者,以25歲加計所逾年限為其獎助年齡上限。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之實足年齡為準。
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學生之父母均已死亡、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以申請人及其配偶核計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學生未滿20歲者,申請人應取得該學生之監護權。
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
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但已申領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新臺幣5千元或6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祖父母與孫子女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並共營生活且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可申請。

獎助金額: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 :公立 3千元;私立5千元。
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公立5千元;私立1萬元。

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問答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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