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釋兩大利多 提供青農貸款200萬元5年免息並放寬農貸週轉金貸款期限
刊登日:109-02-27  點閱:185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協助青年農民及農漁業者專心營農,減輕農業貸款還款壓力與負擔,修正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等規定,並自109年3月1日生效適用。主要修正內容包含調降青年從農創業貸款之一般青農貸款利率,提供新、舊貸戶200萬元額度,於貸款期間內享有5年免息優惠,以及放寬農、林、牧業、養殖漁業週轉金貸款期限,統一延長為5年,本金寬緩期限則統一延長為2年。農委會盼此次法規修正,能鼓勵青年投入農業工作,並扶植現有青農成長茁壯,另提供農漁業者更符合經營需求的貸款期間及彈性的還款方式,打造從農好環境。

農委會針對本次修正專案農貸規定,包含調降貸款利率,放寬貸款對象、期限及不予核貸規定等,重點說明如下:
一、青年從農創業貸款:增訂200萬元額度5年貸款期間適用利率為0%(免繳息)之規定:
  (一)適用對象:一般青農;另專案輔導青年農民係適用500萬元額度5年貸款期間免息方案,故不適用本次新修規定。
  (二)新貸戶:自本年3月1日起之新貸案件,累計撥貸金額在200萬元以下,貸款期間前5年,利率為0%;即本次修正前青農須負擔貸款利率0.79%之利息,自本年3月1日起之新貸案件,符合前開額度部分於貸款期間前5年,免繳息,5年屆滿後,再依所定貸款利率(目前為0.79%)繳息。
  (三)舊貸戶:本年3月1日尚有舊貸餘額之案件,該日貸款餘額在200萬元以下,自該日起算,最長5年,利率為0%;即本年3月1日無論借款人年齡是否超過45歲,只要當日尚有本貸款餘額,借款人無須提出申請,貸款經辦機構會自動將借款人符合前開額度部分,其貸款剩餘期間5年以內之貸款利率由0.79%調降為0%。
二、放寬農、林、牧業及養殖漁業非循環動用週轉金貸款期限,統一延長為5年,本金寬緩期限則統一延長為2年。
三、刪除畜牧經營有關飼養方式未符合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之新(擴)建蛋雞場不予核貸規定。
四、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最近3年內曾獲農委會補助執行業界科技專案計畫或智慧農業4.0業界參與補助計畫之貸款對象,刪除「最近3年內」之規定,另計畫名稱刪除「4.0」文字。

  農委會指出,農業人力老化,亟需青年投入農業,近2年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戶數已顯著成長,但對於剛投入農業經營的青農,經營初期容易因生產、運銷及收入不穩定等因素造成離農,本次推動貸款免息措施,可紓解青農還款壓力,支持持續經營,協助走過草創期外,亦可吸引各界青年投入農業成為生力軍;另有農漁業者反映經營初期投入回收較困難,貸款還款壓力沈重,本次延長週轉金貸款期限及本金寬緩期限,對於投入回收期長之農漁業者,可申請較長之貸款期限,並可於寬緩期限內,只繳息不還本,待產出及營收穩定後,再攤還本金,能減輕還款壓力。
  農委會強調,該會推動專案農貸多年,已協助118萬戶農漁業者取得營農所需資金,期藉由本次修法,提供更符合農漁業者經營需求的貸款條件及減輕還款壓力,以鼓勵從農並提升農業競爭力。該會未來亦將以扣合農業政策及對接產業發展需要為目標,持續滾動式檢討,適時調整專案農貸規定。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青年農民並可至全國農業金庫青年從農專區之貸款媒合平台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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