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報!
刊登日:111-12-27  點閱:1468

  112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即將開始受理申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該計畫各項轉(契)作、公糧、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考量明(112)年申報期間適逢春節假期,延長受理期限自1月3日至2月4日止。惟對於公告112年第1期作嘉南地區全面節水停灌補償實施範圍之土地,不受理該計畫第1次耕作措施及第1期作公糧之申報。

  農糧署說明,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該計畫已開放農友得選擇全國任一鄉鎮申報,也能自行規劃耕作期程,另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雲林高鐵沿線特區農田轉旱作及稻作四選三等政策,期望藉由引導調整耕作模式,強化枯水期農業節水效能、整體產業供水穩定,並維持稻米供需平衡,增加稻農收益。

嘉南全面節水停灌區,第1期作不受理

  因應曾文-烏山頭水庫蓄水量無法滿足嘉南地區明年第1期作灌溉用水需求,為避免灌溉中斷導致作物收成風險,經濟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11年12月12日會銜公告嘉南地區曾文-烏山頭水庫灌區內農民於明年第1期作辦理全面節水停灌補償,並明定公告實施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亦不得申辦繳交公糧及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12年第1次耕作措施,土地位於停灌補償實施區域農友,僅得申報第2期作(或第2次)耕作措施;至非停灌區之農地仍正常受理申報第1次耕作措施。

  農糧署提醒,全面節水停灌範圍內農民請務必於補償受理申請截止日(111年12月27日)前,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所屬各工作站申請停灌補償,以維自身權益。

申報選擇更便利,十天半月有彈性

  農糧署說明,自111年起,推動彈性申報方式,農友可在受理申報期間,攜帶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倘持有土地座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但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

  此外,除公糧及契作硬質玉米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一旬)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申報1次耕作措施為原則,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耕作組合「套餐」任君挑選。

  另為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明年擴大推廣契作種植硬質玉米、青割玉米、牧草及高粱等作物,放寬全部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及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台糖地除外)契作上述作物者均可申領獎勵,不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

推動各項節水措施及稻作四選三政策

  近年來氣候異常頻仍,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為維持糧食安全、糧價穩定與農民收益,明年持續針對石門水庫、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及德基水庫(石岡壩)等水庫灌區內,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選定水資源競用區農地辦理大區輪作;雲林高鐵沿線特區農田轉旱作專案措施,則以新虎尾溪以南(虎尾鎮、土庫鎮、北港鎮及元長鄉)高鐵沿線兩側1.5公里內之農地為推動區域,不限是否為基期年農地均可參加,對於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或辦理翻耕者,給予每公頃7.6-8.7萬元獎勵金;對於不種稻,改種其他作物(大宗蔬菜、易產銷失衡、需水量較多作物、觀賞喬木及花卉除外)者,也能領取每公頃3-9萬元獎勵金,農友可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  

  另對於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持續實施「稻作四選三」政策,每期作滾動檢核前3個期作之耕作措施中,至少需有1次辦理轉(契)作、自行復耕水稻以外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當期作(第4個期作)始得申報繳交公糧或領取大專業農種稻補貼;惟申報時已取得有機、友善耕作或產銷履歷水稻驗證之農地,則不受限制。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糧署特別強調,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好過年!

回上一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