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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第二期稻作再生稻品質不穩定 請農民以新植水稻或輔導種植地區特產作物
刊登日:103-03-19點閱:324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鑑於中南部沿海地區第2期稻作種植再生稻與落粒栽培田區,產量不穩定且稻米品質不佳,為提升整體國產稻米品質及避免成為農民種植誘因,自本(103)年起不受理種植再生稻田區繳交公糧,以提高國產水稻競爭力。該等地區農民朋友除可選擇插秧繳售公糧外,將輔導農友適地適種各項轉(契)作作物,或種植綠肥作物,以涵養地力,有利下一個期作作物生育。
 
 農糧署說明,依據農委會臺中區、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研究指出,再生稻因生育期短且再生分蘗芽參差不齊,其米粒大小與飽滿度較不均勻,且未熟粒、畸形粒、茶米粒、碎米粒比率較高,產量普遍低於一般稻作,平均減幅達13至17%,品質不易達公糧收購標準,屢生爭議,農友收益相對不穩定。
 
 農糧署表示,對於再生稻種植地區農民,除請以插秧種植方式外,並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由改良場(所)推薦適地適種作物,輔導農民契作硬質玉米、大豆、小麥、薏苡、青刈玉米或牧草等進口替代作物,亦可轉作甘藷、落花生等地區特產,發展當地特色農產品,除自行販售作物之收益外,政府另給付每公頃2.2~4.5萬元轉(契)作補貼;對於無意轉作的農友,可於一期稻作收穫後種植綠肥作物來培養地力,有益來年第1期作作物生產,穩定收益。
  
 
聯絡人:陳副署長建斌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2-2341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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